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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发布。
本通知适用于服务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
申报要求如下:
项目投资企业要充分做好经济性测算,杜绝盲目申报、盲目投资。
纳入省级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清单后,项目并网投产前不得改变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投资主体;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承诺的技术方案和投产时间执行;项目原则上应9个月内实质开工(锂离子电池储能9个月,全钒液流储能等其他技术路线1年内)。
按照省级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清单动态管理要求,截止2026年9月30日前未实际性开工的2025年第一批清单顼目,已自动调整出省级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