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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动工商业用户分阶段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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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投资资讯网获悉,11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工商业用户分阶段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6〕1054号)。

通知指出,分阶段推动工商业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文件对河北南网、冀北电网按电压等级、用电量设置两批入市安排,明确各批次注册截止时间与交易起始时点,达标新增工商业用户需在送电后限期完成注册;增量配电网企业及其供电工商业用户也划定统一入市时限。

一、河北南网入市安排

(一)第一批入市用户范围与时限

河北南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不含临时用电),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自2027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通过新装、过户变更等业务新增的35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在送电后2个月内(不含送电月)完成电力市场注册,按要求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第二批入市用户范围与时限

河北南网电压等级10千伏且年度用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不含临时用电),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自2028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河北南网已完成主体注册、名下电力户号尚未全部注册的市场用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主体标识),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10千伏及以上全部户号注册手续,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要及时完善电力用户档案信息,交易机构做好办理自动注册入市服务。

二、冀北电网入市安排

(一)第一批入市用户范围与时限

冀北电网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且月度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力市场注册,自2027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通过新装、过户变更等业务新增的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在送电后2个月内(不含送电月)完成市场注册,按要求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第二批入市用户范围与时限

冀北电网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其他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不含临时用电),须于2027年11月30日前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自2028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冀北电网已完成主体注册、名下电力户号尚未全部注册的市场用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主体标识),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户号注册手续,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要及时完善电力用户档案信息,交易中心做好办理自动注册入市服务。

三、增量配电网入市安排

增量配电网企业及其供电的全部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须于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力市场注册,自2028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详情如下: